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福利西路1號
公司宗旨
行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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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階段性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2年11月9日,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組由工程建設單位(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檢測單位(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甘肅天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專家(名單附后)共7人組成。
驗收組部分成員對項目現場進行了實地踏看,并核查了本項目主體工程、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評審會上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對項目建設背景、主要生產工藝、建設過程、資金投入、生產等情況進行了介紹,重點對企業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環保設施設備的投入、環保制度體系建設、環保日常管理情況進行了介紹;甘肅天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產生情況、治理措施及監測情況進行了報告,驗收組進行了充分溝通,查閱了相關驗收資料,形成了驗收組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
建設單位: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紅古園區內;
本項目建設情況:本次為階段性驗收,本次驗收范圍為:混捏成型兩條生產線、一次焙燒1、4#環式爐、二次焙燒1#隧道窯、石墨化工段4組U型串接爐、1組艾奇遜爐、機加工工段1套國產本體加工線、1套國產接頭加工線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環保工程,截止目前各項環保治理設施運行正常,驗收檢測期間生產設施工況符合驗收條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于2018年11月15日取得蘭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蘭環審〔2018〕001號),于2019年3月開始建設,2022年初,部分設備建成投產,目前已調試穩定。本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下發。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620111MA72CNK4XG001R,應急預案已完成備案,備案號為:620111-2022-009-L。該項目各環保治理設施運行正常,符合驗收條件。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目前總投資24億元元,環保投資10446.26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4.35%。
二、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以及本次驗收工作中實際調查情況,本項目不存在重大變動,直接進行竣工環保驗收。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① 含塵廢氣治理措施
本項目針狀焦(石油焦)轉運站、針狀焦(石油焦)預處理、中碎篩分、配料、粘結劑瀝青預處理、充填料處理、電極清理、電極端面加工、電極卸斷面加工、電阻料加工、機加工各工段均產生含塵廢氣,整個工藝流程為干法生產,主要原料為針狀石油焦及高溫煤瀝青,對每個產塵點均需進行有效的收塵處理,工藝設備尾氣獨立設一個除塵系統。除塵方案采取以下措施:放散粉塵的工藝設備盡量予以控制,采取密封措施;排風罩結構采取緩沖罩的形式以減少物料帶出;除塵系統基本按生產工藝流程劃分,采取分散式系統,同一系統抽風點相距不長,配管設有一定坡度。
② 瀝青加熱廢氣
本項目瀝青加熱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為粘結瀝青加熱,該部分產生廢氣采取直接焚燒法進行處理,另一部分為浸漬瀝青,該部分瀝青加熱廢氣采用電捕焦+活性炭吸附法進行處理。
③ 混捏成型廢氣
混捏成型工段廢氣污染物主要為瀝青煙和粉塵,環評階段要求設黒法凈化+布袋收塵器處理系統,實際本項目1#混捏成型廢氣采用吸附法進行瀝青煙凈化,黒法凈化+布袋收塵器處理系統,2#線瀝青秤、瀝青高位槽等產塵設備接入1#線黑法凈化+布袋,混捏鍋廢氣直接接入粘結劑瀝青煙焚燒系統。
④ 石墨化爐煙氣
石墨化爐煙氣中所含的主要有害物為粉塵及SO2,本項目4組U型爐煙氣首先進入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和艾奇遜爐煙氣合并進入石灰石石膏脫硫+濕式電除塵系統。
⑤ 隧道窯焙燒煙氣
環評階段隧道窯煙氣部分進入隧道窯配套的燃燒爐焚燒,部分回用于焙燒區域,部分通過管道進入環式爐的脫硫塔+濕式除塵器。
⑥ 環式焙燒爐煙氣
環評階段環式焙燒爐煙氣采用噴淋冷卻塔+電捕焦油凈化器+炭粉干法吸附系統進行處理,實際采用噴淋冷卻塔+電捕焦油凈化器+石灰石石膏脫硫+濕式電除塵系統。
⑦ 加工粉塵
環評階段要求國產電機本體加工和接頭加工以及進口電機本體及接頭加工各設一套高壓布袋除塵器,最終各設一座排氣筒。目前建成一套國產電機本體加工線和一套國產電極接頭加工線,這兩條生產線大顆粒粉塵采用一套旋風+布袋高壓除塵系統,最終經一座排氣筒排放、細顆粒粉塵經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一座排氣筒排放。
(二)廢水
本項目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廠區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三部分。
(1)生產廢水治理措施
生產廢水主要是各循環水系統的冷卻水、排污水和軟水制備系統的含鹽水廢水。
① 循環水系統排水
本項目混捏成型工段及浸漬工段均設有冷卻系統。
混捏成型和浸漬工段采用直接冷卻法,該部分冷卻水環評階段要求建一座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實際目前在混捏成型區和浸漬區各建有一套處理設施,處理工藝為沉淀+除油,處理后回用該部分水不外排,定期補充新鮮水。
其他冷卻水為間接冷卻,循環系統排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
② 軟水制備系統濃水
軟水站制備軟水系統排污水主要含鹽,其它水質指標基本無變化,屬于清凈下水,經管網排入廠區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作循環水補充水及廠區道路灑水。
(2)廠區初期雨水
本項目廠區建設有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積為7400m3,收集的初期雨水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做循環冷卻水補充水。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因園區污水處理站未運行,目前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清循環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
(三)噪聲
項目對各類產噪設備采取了多種降噪措施,主要有:①源強控制,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②消聲治理,對各類氣體動力噪聲采用不同形式的消聲器,消聲效果不小于25dB(A);③隔聲,本項目主要機械動力性噪聲設備基本均位于車間內;④加強廠區及周邊綠化,形成噪聲控制隔離帶,使邊界噪聲達到規定的要求;⑤加強管理,降低人為噪聲。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混捏成型產生的廢糊、焙燒產生的殘極、機加工產生的石墨碎、冶金焦細粉、各工段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爐修產生的廢耐火材料、石灰石-石膏法脫硫產生的石膏、電捕焦油器捕集下來的焦油、廢水處理系統廢渣、廢潤滑油生活垃圾、食堂餐余垃圾等。其中,廢焦油、廢潤滑油屬于危險廢物。
(1)一般工業固廢
混捏成型產生的廢糊、焙燒產生的殘極、機加工產生的石墨碎、冶金焦細粉、各工段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爐修產生的廢耐火材料、均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全部回用于生產線。
石灰石-石膏法脫硫產生的石膏因生產線運行時間段、產量低,目前還未產生。
污水處理站廢渣目前還未產生,產生后進行屬性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置,鑒定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控。
(2)危險廢物
廢焦油、廢潤滑油等屬于危險廢物,廠區設有危廢暫存間暫存危險廢物,定期由甘肅銀泰化工有限公司拉運處置。
(3)生活垃圾
本項目廠區職工生活垃圾設有垃圾桶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
(一)廢氣
(1)有組織廢氣
項目生產廢氣顆粒物濃度范圍為2.8-18.8mg/m3,焙燒爐NOx濃度范圍為80-95mg/m3,預熱窯NOx濃度范圍為18-26mg/m3,導熱油爐NOx濃度范圍為39-49mg/m3,浸漬熱媒爐NOx濃度范圍為29-35mg/m3,燃氣鍋爐導熱油爐NOx濃度范圍為38-58mg/m3,SO2未檢出,瀝青煙濃度范圍為5.6L-12.5mg/m3,苯并芘濃度范圍為2.0×10-6L-7.2×10-5mg/m3,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級排放限值及方大炭素公司《內控污染物排放標準》顆粒物≤20mg/m3、瀝青煙≤20mg/m3限值要求。
食堂油煙廢氣濃度范圍為0.02-1.261mg/m3,可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21)。
(2)無組織廢氣
監測結果分析可知,項目廠界無組織粉塵濃度最大值為0.6mg/m3,苯并芘類未檢出,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標準中廠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制(顆粒物1.0mg/m3、苯并芘 0.008 ug/ Nm3)。
(二)廢水
①生產廢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處理站出口SS濃度范圍為10-16mg/L;CODcr濃度范圍為30-39mg/L、石油類未檢出,出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標準要求,處理后回至全廠循環冷卻水池循環使用。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管網收集后,經化糞池預處理后PH范圍為7.8-8.4、SS濃度范圍為34-45mg/L;CODcr濃度范圍為367-391mg/L;BOD5濃度范圍為138-173mg/L;氨氮濃度范圍為35.8-42.6mg/L;總氮濃度范圍為45.8-56.6mg/L;總磷濃度范圍為0.42-0.62mg/L;動植物油濃度范圍為0.79-0.99mg/L,處理后進入清循環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
(三)噪聲
根據監測結果:廠界四周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8.1dB、夜間噪聲最大值為49.1dB ,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
經現場調查,混捏成型產生的廢糊、焙燒產生的殘極、機加工產生的石墨碎、冶金焦細粉、各工段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爐修產生的廢耐火材料、均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全部回用于生產線。
因項目運行時間較短,石灰石-石膏法脫硫石膏目前還未產生,產生后外售建材公司回收利用,污水處理站廢渣目前還未產生,產生后進行屬性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置,鑒定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控。
廢焦油、廢潤滑油等危險廢物在廠區危廢庫房暫存后,交由甘肅銀泰化工有限公司處置,處置協議見附件。本項目廠區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檢測及現場調查結果:
(1)環境空氣
本次在廠區附近的福子村和復興村各布設一個點,從監測數據可見苯并芘在兩個點位均未檢出;SO2、NO2、TSP、PM10、PM2.5質量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較好,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地下水環境
本次選取上游監測一個點,下游兩個監測一個點,根據檢測結果可知地下水水質除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外,均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Ⅲ類水質標準要求,總硬度與溶解性總固體超標是與項目區地下水化學性質有關,項目環評階段以上兩因子已出現超標。
(3)土壤環境
根據檢測結果,項目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項目對所在地的土壤環境影響較小,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
(4)廢氣
由檢測結果可知:項目廢氣排放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級排放限值,同時,污染物排放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及方大炭素公司《內控污染物排放標準》顆粒物≤20mg/m3、瀝青煙≤20mg/m3限值要求。
(5)廢水
污水處理站出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標準要求,處理后回至全廠循環冷卻水池循環使用。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廠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后回用。
(6)噪聲
根據檢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7)固廢
經現場調查,混捏成型產生的廢糊、焙燒產生的殘極、機加工產生的石墨碎、冶金焦細粉、各工段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爐修產生的廢耐火材料、均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全部回用于生產線。
因項目運行時間較短,石灰石-石膏法脫硫石膏目前還未產生,產生后外售建材公司回收利用,污水處理站廢渣目前還未產生,產生后進行屬性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置,鑒定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控。
廢焦油、廢潤滑油等危險廢物在廠區危廢庫房暫存后,交由甘肅銀泰化工有限公司處置,處置協議見附件。本項目廠區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
綜合以上可知,本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等對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項目環境保護手續較齊全,環保設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實,符合“三同時”要求。項目環評、批復及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變動;實際監測結果表明廢氣污染物、廢水污染物、噪聲均能達標排放,環境空氣、地下水、土壤質量現狀良好,固體廢物均得到合理處置,對項目區環境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一)建設單位需進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強企業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
(2)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的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3)建立項目危險廢物臺賬管理制度;企業規章制度成冊,制度上墻。
(二)驗收監測報告需完善內容
(1)明確階段性竣工環保驗收范圍;
(2)補充完善編制依據,梳理變動情況說明;
(3)進一步核實危廢產生量、產生周期。
公 示 期: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
建設單位: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 人:楊部長
聯系電話:16693165756
附件:驗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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