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福利西路1號
公司宗旨
行為公正
方法科學
數據準確
工作高效
服務優質
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精餾殘渣、含油污泥及包裝物綜合利用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2年12月10日,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精餾殘渣、含油污泥及包裝物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及邀請三位專家共8位參會代表組成。根據《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精餾殘渣、含油污泥及包裝物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精餾殘渣、含油污泥及包裝物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甘肅省白銀市銀東工業園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場內。
勞動定員及運行時數:本項目無新增勞動定員,裝置生產過程為連續生產,采用三班兩倒,年運行時間7200小時,全年生產300天。
本次驗收項目建設規模為5萬噸/年精蒸餾殘渣處置、3萬噸/年含油污泥綜合利用項目、年處理10萬只200L廢棄包裝桶及8000噸其他廢棄包裝物及容器。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3月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委托蘭州潔華環境評價咨詢有限公司進行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20年2月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以白高新環審【2020】1號文“關于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精餾殘渣、含油污泥及包裝物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予以批復。項目于2021年8月建成,建成后進行了試運行,已取得白銀市生態環境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許可總量,排污許可證書編號為:91620400MA71XH39X9001V,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在白銀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完成備案,備案號為620400-2021-28-L。
本項目從建設至今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概算總投資:3000.0萬元,環保概算投資:769.0萬元,占工程預算總投資的25.63%。項目實際總投資:3000.0萬元,項目實際環保投資為84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28.1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精餾殘渣、含油污泥及包裝物綜合利用項目及配套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本次驗收工作中實際調查情況,項目實際建設與項目環評、環評批復對比,本項目發生變化如下:
(1)廢氣處理設施發生變化
環評要求熱脫附廢氣除塵工序選用電除塵器,實際熱脫附廢氣經急冷措施后建設布袋除塵器,由于布袋除塵器除塵效率可達99%以上,除塵效率高,電除塵器對粉塵比電阻有一定要求,對粉塵有一定的選擇性,不能使所有粉塵都的獲得很高的凈化效率,除塵效率相對較低。熱脫附廢氣除塵工序電除塵器更換為布袋除塵器可以滿足環評要求,不屬于重大變動。
(2)污水處理工藝發生變化
環評要求項目建設處理規模為30m3/d 的污水處理站一座,用于處理收集后的生產廢水,污水處理站采用“隔油沉淀池+混凝調節反應+電解氧化+芬頓氧化+厭氧+缺氧+好氧+沉淀池工藝”的工藝,廢水經處理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本次驗收項目實際建設1座處理規模為30m3/d 的污水處理站,用于處理生產廢水,污水處理站采用“隔油沉淀池+混凝調節反應+電解氧化+芬頓氧化+厭氧+缺氧+好氧+沉淀池工藝+一級缺氧池(A級)+一級好氧池(O級)+二級缺氧池(A級)+二級好氧池(O級)+MBR膜池+清水池工藝”工藝,廢水經處理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本次污水處理工藝優化,增強了污水處理效率,污水處理工藝發生變動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種類,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可以滿足環評要求,不屬于重大變動。
(3)固廢處理發生變化
環評要求項目含油污泥處置過程產生固廢主要是離心分離過程產生的廢渣、熱脫附發生器產生的廢渣,試運營期間對其進行鑒定,若屬于一般固廢,送至一般工業固廢填埋場處置或水泥廠協同處置,若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鑒定之前按危險廢物管理,含油污泥生產線廢渣暫存于新建3個容積為10m3的危險廢物暫存儲罐內。本次驗收含油污泥處置過程產生固廢主要是離心分離過程產生的廢渣、熱脫附發生器產生的廢渣,目前產生量約為0.50t,由于目前產生固廢成分不穩定,暫存在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按危險廢物管理,暫未對其屬性進行鑒定,含油污泥生產線廢渣后期建設3個容積為10m3的危險廢物暫存儲罐內,待后期滿足屬性鑒定條件后對其進行鑒定,若屬于一般固廢,送至一般工業固廢填埋場處置或水泥廠協同處置,若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未鑒定之前按危險廢物管理??梢詽M足環評要求,不屬于重大變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保護部辦公廳下發的 “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本項目開發、使用功能未發生變化;生產、處置或儲存能力未發生變化,且未導致廢水第一類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導致相應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新增產品品種或生產工藝;因此,本項目不屬于污染影響類重大變更,符合驗收條件。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氣治理措施
本次驗收項目產生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含油污泥及精蒸餾殘渣車間廢氣、廢包裝桶等清洗車間廢氣。
(1)含油污泥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冷凝不凝氣的組份主要是非甲烷總烴、二噁英類等,引至熱脫附發生器燃燒室進行燃燒處理,燃燒處理后的廢氣經UV光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熱脫附氣除塵工序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入15m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熱脫附發生器(自帶燃燒室)加熱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煙塵、SO2及NOx,產生煙氣經1座15m高的煙囪排放(1#排氣筒)。
精(蒸)餾殘渣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加熱釜廢氣主要以非甲烷總烴形式存在,廢氣經UV光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精(蒸)餾殘渣廢水車間預處理裝置有機廢氣主要是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等,經收集后通過管道引至車間UV光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
(2)廢包裝桶等清洗車間廢氣
包裝物及容器破碎清洗倒殘過程、清洗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以非甲烷總烴形式存在,廢氣經UV光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2#排氣筒);清洗車間廢水預處理裝置有機廢氣主要是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等,經收集后通過管道引至車間UV光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2#排氣筒)。
(3)無組織廢氣治理措施
罐區、裝置區、裝卸區有機廢氣,通過在罐區儲罐呼吸口、裝置區設備排氣口、裝卸區裝卸口加設廢氣收集設施管網,用引風機導入精(蒸)餾殘渣車間 UV 光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 15m 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
2、廢水治理措施
本次驗收項目產生廢水主要包括含油污泥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水、精(蒸)餾殘渣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水、清洗車間產生的廢水。
(1)含油污泥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來源于離心分離過程產生的廢水、預處理干燥器產生的廢水、冷凝器冷凝過程產生的廢水,其中離心分離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 值、懸浮物、COD、BOD、氨氮、總氮、總磷、總有機碳、石油類、硫化物、揮發酚、總氰化物、總釩、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乙苯、苯并芘、總鉛、總砷、總鎳、總汞、烷基汞等,采用車間預處理+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 T 31962-2015)B 級標準后,排入管網送至園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放。
(2)精(蒸)餾殘渣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來源于精(蒸)餾殘渣儲罐靜置過程產生的廢水、離心分離過程產生的廢水,其中靜置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 值、懸浮物、COD、BOD、氨氮、總氮、總磷、總有機碳、石油類、硫化物、揮發酚、總氰化物、總釩、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乙苯、苯并芘、總鉛、總砷、總鎳、總汞、烷基汞等,采用車間預處理+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 T 31962-2015)B 級標準后,排入管網送至園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放。
(3)清洗車間產生的廢水主要來源于包裝物及容器清洗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值、懸浮物、COD、BOD、氨氮、總氮、總磷、總有機碳、石油類、硫化物、揮發酚、總氰化物、總釩、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乙苯、苯并芘、總鉛、總砷、總鎳、總汞、烷基汞等,采用車間預處理+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 T 31962-2015)B 級標準后,排入管網送至園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放。
為降低項目污水可能對地下水污染,本次驗收項目地下水采取了管理措施和分區防滲措施。廠區設置了地下水長期監控系統,建立了完善的監測制度,配備有先進的檢測儀器和設備,布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2眼,其中在廠區上游設置1個地下水質監測井,廠區下游設置1個地下水質監測井,主要用于監測廠區生產活動污染物泄漏對地下水的污染情況。
3、噪聲治理措施
本次驗收項目噪聲主要為各類泵及設備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廠房隔聲和加裝減震墊等降噪措施,項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3類區標準,達標排放。
4、固廢治理措施
本次驗收項目含油污泥處置過程產生固廢主要是離心分離過程產生的廢渣、熱脫附發生器產生的廢渣,目前產生量約為0.50t,由于目前產生固廢成分不穩定,暫存在危險廢物暫存間,按危險廢物管理,暫未對其屬性進行鑒定,待后期滿足屬性鑒定條件后對其進行鑒定,若屬于一般固廢,送至一般工業固廢填埋場處置或水泥廠協同處置,若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未鑒定之前按危險廢物管理。污水預處理設施產生的含有污泥屬于危險廢物HW08(900-210-08)含油污泥,送含油污泥車間處置。
精(蒸)餾殘渣生產線污水預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屬于危險廢物HW11(252-010-11),送含油污泥車間處置。清洗車間倒殘過程產生的油水混合物屬于危險廢物HW08(251-001-08),送含油污泥車間處置;廢漆渣屬于危險廢物HW12(900-256-12),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包裝物及容器破碎清洗過程產生的油水混合物屬于危險廢物HW08(251-001-08),送含油污泥車間處置;廢漆渣屬于危險廢物HW12(900-256-12),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包裝桶清洗車間廢水預處理裝置產生的油泥屬于危險廢物HW08(900-210-08)送含油污泥車間處置;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HW13(900-015-13),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污水處理站沉淀池等 產生的污泥屬于危險廢物HW18(772-003-18)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氣處理系統 廢氣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HW49 900-041-49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氣
(1)有組織廢氣
通過檢測結果可知,含油污泥及精蒸餾殘渣車間廢氣處理系統出口尾氣標態風量為4252~4563Nm3/h,顆粒物的排放濃度為11.0~18.0mg/m3,處理效率達77%,SO2排放濃度6.0~7.0mg/m3,處理效率達18%,NOx排放濃度9.0~13.0mg/m3,處理效率達23%,苯排放濃度0.407~1.57mg/m3,處理效率達51%,甲苯排放濃度0.025~0.072mg/m3,處理效率達51%,二甲苯排放濃度0.010~0.032mg/m3,處理效率達72%,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3.22~4.61mg/m3,處理效率達91%,苯并芘未檢出,各污染排放濃度均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排放限值要求。清洗車間廢氣處理系統出口尾氣標態風量為3579~3898Nm3/h,苯排放濃度0.038~0.205mg/m3,處理效率達38%,甲苯排放濃度0.005~0.016mg/m3,處理效率達32%,二甲苯未檢出,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0.81~0.93mg/m3,處理效率達91%,各污染排放濃度均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類排放濃度0.048~0.086 ng-TEQ/m3,排放濃度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2)無組織廢氣
通過檢測結果可知:項目廠界四周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最大濃度0.715 mg/m3,硫化氫最大濃度0.007 mg/m3,氨最大濃度0.007 mg/m3,苯最大濃度0.238 mg/m3,甲苯最大濃度0.023mg/m3,二甲苯最大濃度0.009 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1.10 mg/m3,顆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濃度限值要求,硫化氫、氨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水
(1)車間廢水
含油污泥車間廢水出口中汞最大排放濃度為0.00099mg/L,砷最大排放濃度為0.0099mg/L,鉛未檢出,鎳最大排放濃度為0.03mg/L,苯并芘未檢出,烷基汞未檢出,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 2;精蒸餾殘渣車間廢水出口中汞最大排放濃度為0.00094mg/L,砷最大排放濃度為0.0288mg/L,鉛未檢出,鎳最大排放濃度為0.03mg/L,苯并芘未檢出,烷基汞未檢出,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 2;包裝物車間廢水出口中汞最大排放濃度為0.00069mg/L,砷最大排放濃度為0.0099mg/L,鉛未檢出,鎳最大排放濃度為0.03mg/L,苯并芘未檢出,烷基汞未檢出,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 2
(2)污水處理站廢水
廠區污水處理站出口中CODcr最大排放濃度為483.0mg/L,BOD5最大排放濃度為187.0mg/L,氨氮最大日均排放濃度為16.2mg/L,SS最大排放濃度為15mg/L,總氮最大排放濃度為16.0mg/L,總磷未檢出,石油類最大排放濃度為5.33mg/L,滿足白銀銀東工業園污水處理站進水水質要求,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A 等級標準。園區污水處理廠未規定的總有機碳、硫化物、揮發酚等均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 2。
3、噪聲
通過檢測結果可知:廠界晝間噪聲為49.3~53.5dB(A),夜間噪聲46.3~48.8dB(A),各檢測點位晝夜間噪聲排放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噪聲治理措施符合環評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及現場踏看調查結果,廠址及敏感點各布設一個采樣點,從監測數據可見兩個點位中硫化氫未檢出、氨濃度范圍31.0~58.0ug/m3,苯、甲苯、二甲苯、苯并芘未檢出;苯、甲苯、二甲苯、NH3、H2S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標準限值;苯并芘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限值;非甲烷總烴濃度范圍0.16~0.67mg/m3,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濃度限值,二噁英濃度范圍0.0029~0.0073pgTEQ/Nm3,濃度滿足日本 JIS 標準0.6pgTEQ/m3。由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周邊環境空氣質量與環評階段相近,項目廢氣處理措施落實到位,未造成環境空氣環境質量惡化,本項目的建設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能夠達到驗收要求。
廠區污水處理站出口中CODcr、BOD5、氨氮、SS、總氮、總磷未檢出,石油類均滿足白銀銀東工業園污水處理站進水水質要求,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A 等級標準。園區污水處理廠未規定的總有機碳、硫化物、揮發酚等均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表 2,能夠達到驗收要求。
廠界晝間噪聲為50.7~56.1dB(A),夜間噪聲49.3~53.5dB(A)。由此可知,項目廠界晝夜間噪聲經減振、距離衰減、廠區綠化等措施后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能夠達到驗收要求;危險廢物均合理處置,能夠達到驗收要求,對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環保設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實,符合“三同時”要求。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變動,實際監測結果表明廢氣、廢水、噪聲等均能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合理處置,對項目區環境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驗收組同意建設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一)建設單位需進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強危險廢物管理,規范相關臺賬;
2、加強環境風險防控,預防突發環境事故發生。
(二)驗收監測報告需完善內容
1、補充雨污管網設置情況;
2、核實監測報告相關監測數據;
3、核實驗收階段污染物排放總量。
公示期: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18日
建設單位:甘肅科隆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陽
聯系電話:18794437675
附件: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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