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福利西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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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
竣工環保驗收公示
2023年3月11日,景泰縣污水處理廠根據《景泰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組由建設單位(景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及檢測單位(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專家(名單附后)共8人組成。
驗收組成員對項目現場進行了實地踏看,并核查了本項目主體工程、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評審會上景泰縣污水處理廠負責人對項目建設背景、主要生產工藝、建設過程、資金投入、生產等情況進行了介紹,重點對企業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環保設施設備的投入、環保制度體系建設、環保日常管理情況進行了介紹;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產生情況、治理措施及監測情況進行了報告,驗收組進行了充分溝通,查閱了相關驗收資料,形成了驗收組意見。
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景泰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
項目地點:景泰縣城東郊3.5km處;
建設單位:景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性質:技術改造;
本項目建設情況: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包括預處理段:水解酸化池、A/O 池;深度處理段:污水提升泵房、絮凝沉淀車間、深度處理車間、加氯間、接觸消毒池、排泥泵房等,并對現有工程 CASS 池保溫處理。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17年9月由重慶市久久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完成環評報告,2018年2月12日原景泰縣環境保護局以“《關于景泰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景環發[2018]31號)”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項目于2018年4月開工建設,2022年1月建成投入運營,該項目各環保治理設施運行正常,符合驗收條件。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0500萬元,環保投資:321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3.06%。
二、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以及本次驗收工作中實際調查情況,本項目不存在重大變動,直接進行竣工環保驗收。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污水處理廠工藝屬于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機物過程,其酸性發酵階段將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等有機高分子分解成低分子時,往往產酸,其后由低分子有機酸繼續分解,將產生一些 CH4、H2S、NH3、CO2 等惡臭性氣體。本項目通過設置車間頂部軸流風機、綠化、定期噴灑除臭劑等措施降低惡臭對環境的影響。
(二)廢水
本次提標改造污水處理預處理段主要工藝采用:水解酸化+A/O;深度處理段主要工藝采用:曝氣生物濾池工藝(BAF)。新建一座水解酸化池及一座A/O池,對現有CASS池進行保溫處理;在現有廠區西南側新建深度處理設施:污水提升泵、絮凝沉淀車間、深度處理車間、加氯間、接觸消毒池等。
本項目污水處理廠運行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生產廢水,如設備地面沖洗廢水、污泥脫水上清液、濾液等;這部分廢水量較小,經廠區內部排水管網收集后進入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不直接排放。此外,項目還有少量職工生活污水,此部分水直接排入污水處理系統集中處理。
(三)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鼓風機、空壓機、攪拌機、刮泥機、污泥脫水機、各類泵等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交大的設備采用隔聲、消聲等措施,同時在廠區內進行合理布局,起到隔聲降噪的效果。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來自沉砂池產生的絮凝沉淀池產生的污泥以及員工工作產生的生活垃圾等。
本項目產生的污泥經廠區污泥資源化再生利用工程好氧堆肥后泥質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GB/T23486-2009)的規定和有關標準后作為有機肥外售;沉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景泰縣生活垃圾填埋場。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為降低項目污水可能對地下水污染,本次驗收項目地下水采取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源頭控制措施
(1)選擇了先進、成熟、可靠的工藝技術,并對產生的廢廢氣、廢水、噪聲、固廢進行合理的治理,從源頭上減少了污染物排放;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對工藝、管道、設備、污水儲存及處理構筑物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和減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3)加強管道、設備維護與管理,對于有異常(破損或老化)設備進行更換;
(4)合理控制各污水處理單元的負荷量,設置負荷預警和調控制度,避免出現污水溢流現象。
2、地下水分區防滲控制
按照潛在的危害水平,對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建構筑物進行分區防滲,防滲標準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要求確定,同時根據工程特點結合總平面布置情況,各處理單元在布置上嚴格區分為重點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
重點防滲區:包括水解酸化池、A/O池、絮凝沉淀池、深度處理池、接觸消毒池等,防滲規格為:等效粘土防滲層Mb≥6.0m,防滲結構層滲透系數不應大于1.0×10-7cm/s。
簡單防滲區:上述區域內的其他生產區域,如車間外部道路、地面等,各采用一般硬化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
1、廢氣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NH3周界外濃度最大值為0.192mg/m3,H2S周界外濃度最大值為0.013mg/m3,臭氣濃度為13;項目廠區無組織排放惡臭均能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的相關規定,無組織廢氣治理措施符合環評要求。
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表明:敏感目標處NH3濃度最大值為0.053mg/m3,H2S濃度未檢出,臭氣濃度小于10,以上污染物濃度均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318)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
2、廢水
本項目污水處理廠出口中pH、SS、CODCr、BOD5、氨氮、總磷、總氮、動植物油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限制要求,同時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中再生利用用水標準。根據進出口監測數據核算,水處理設施效率符合環評要求。
3、噪聲
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廠區晝間最大值為57.5dB(A),夜間最大值為45.9dB(A),所有監測點位的監測數據均低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廠區東側、西側石門村晝間最大值分別為57.5dB(A)、46.3dB(A),夜間最大值分別為46.3dB(A)、44.8dB(A),監測點位的監測數據均低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
經現場調查和與企業核實,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柵渣、污泥以及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
本項目產生的污泥經脫水后送廠區新建的污泥好氧堆肥車間,經好氧堆肥后作為園林綠化用土;柵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景泰縣生活垃圾填埋場。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及現場踏看調查結果,無組織排放NH3周界外濃度最大值為0.192mg/m3,H2S周界外濃度最大值為0.013mg/m3,臭氣濃度為13,均能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的相關規定;敏感目標處NH3濃度最大值為0.053mg/m3,H2S濃度未檢出,臭氣濃度小于10,以上污染物濃度均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318)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污水處理廠排放口中pH、SS、CODCr、BOD5、氨氮、總磷、總氮、動植物油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限值要求,同時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中再生利用用水標準;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所有監測點位的噪聲監測數據均低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廠區東側、西側石門村監測點位的監測數據均低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限值;本項目產生的污泥經廠區新建的污泥好氧堆肥車間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柵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景泰縣生活垃圾填埋場。
綜合以上可知,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各項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根據現場踏勘、驗收監測報告及查閱其他相關資料,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項目環保手續較齊全,環保設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實,符合“三同時”要求。項目環評、批復及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變動;實際監測結果表明廢氣污染物、廢水污染物、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均得到合理處置,環境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驗收組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加強企業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
(2)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的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公 示 期:2023年3月14 日-2023年4月10日
建設單位:景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18034665639
附件: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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